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.此外,我与灵人讨论时曾说过,人们从以下事实可推断出,宇宙不止一个星球:整个星空如此浩瀚,包含不计其数的恒星,其中每一个在其本位,或自己的星系都是一轮太阳,类似于我们的太阳,尽管大小不同。凡仔细权衡这些事实的人必得出以下结论:如此浩大的一个整体必是服务于创世终极目的的一种手段,这个目的就是天国,以便神性能在天国与天使并人类同居。因为可见的宇宙,或闪耀着无数星辰,也就是如此多太阳的天空,只不过是创造星球和其上人类的一种手段,以便天国能从人类形成。一个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实必被引导思考,为如此宏伟目的所设计的如此浩大的手段,不可能只是为了出自一个星球的人类福祉和由此而来的天堂。因为上万,甚至成千上万的星球对无限的神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?所有居民如此渺小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10062.“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”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。这从“手的大拇指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手的大拇指”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,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,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,如下文所述。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,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“血”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(参看10060节),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。“在右耳垂上的血”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;因此,“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”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;而抹在“右脚的大脚趾上”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。事实上,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,故“右耳”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,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。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,故“右手”在此表示理解能力;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。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,可参看前文(1003节,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此外,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,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;然而,存在于中间天堂的,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,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;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,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(参看9277, 9596,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
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,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,诚然,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,微不足道,不足以表示天堂;因为或许有人会问,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?但是,要知道,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,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。“手”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,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。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,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,可参看前文(10044节)。
“手”表示能力,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(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);“右手”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,“左手”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(10061节)。
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,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,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。事实上,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,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,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。因此,“手”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,故也表示理解力。
由于和“手”一样,“手的大拇指”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,所以在古时的列族,以及以色列人当中,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(士师记1:6, 7);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。此外,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,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,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。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,“指头”也表示能力,如在下列经文:
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,教导我的指头打仗。(诗篇144:1)
诗篇:
我观看诸天,你的指头所造的。(诗篇8:3)
路加福音:
耶稣说,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,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。(路加福音11: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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